[猫眼看人] 庭长取保期间审案,荒天下之大谬!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法官胡敬中取保候审期间仍回法院审案,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14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在该院召开的专题会议上指出,胡敬中违规办案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省高院党组坚决支持对胡敬中违规办案事件进行调查和严肃处理。(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庭长取保期间继续审案是前所未有、极其恶劣的奇葩事件,可以说是荒天下之大谬。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种荒唐透顶的知法违法行为,竟然是涉事法官和涉事法院主动争取的结果!
据澎湃新闻日前报道,雷国光是2016年“山东疫苗案”的上游涉案人员之一,案发后,他的姐夫、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原庭长胡敬中驾驶警车帮助其隐匿并购买电话卡供其使用。胡敬中因此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此后两年间,胡敬中仍作为合议庭成员出现在汉川法院发布的近百份裁判文书中。
作为法院庭长,居然窝藏罪犯,而且是用警车帮助罪犯隐匿,对这种公然知法违法,恶意挑衅法律权威的犯罪行为,应当从严惩处才对,可是,涉案胡庭长却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且还是缓刑!这难道不是葫芦官判葫芦案,纵容犯罪吗?
案件审理期间,汉川市人民法院曾向审理法院“求情”,该法院出具了书面证明和意见,以证实“胡敬中系单位中层领导、业务骨干,一贯表现良好”,“请求综合考虑胡敬中的表现情况、犯罪情节、后续影响等因素,对其从轻处理”。
作为审判案件,维护正义的庭长,居然知法犯法,窝藏罪犯,无疑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他所在的法院竟然认为出具书面材料为之“求情”,希望给予“从轻处理”。如此看来,该法院也毫无法律意识可言,同样是将私人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果连法官都成了法外之人,法院都成了法外之地,那么,法律哪还有容身之所?正义又如何得以伸张?
更令人无法置信的是,对这位已被刑拘且正在取保候审的嫌犯,他所在法院不仅为他求情,而且允许他“戴罪”审案,这位庭长,以嫌犯的身份在两年间审了近百份案件,真不知涉事法院究竟眼中还有没有法律,心中还有没有公平正义。
总之,“庭长取保期间审案”不是涉事庭长一个人的错,更主要的是涉事法院藐视法律所致,上级法院应该对二者一同查处,而不能头痛医头,只限于查处庭长一人,否则,也是敷衍舆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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