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这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期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其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嘛,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
“我没有和你开玩笑。”紫衫女子的眼光坚凝肃穆,“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你没疯,那就是我疯了,云州到人界最西北的边疆有多远你知不知道?中间又有多少妖魔兽人,你数过没有?除非云州遗族全是你这样的高手,否则就算他们个个会飞都过不来。”
“正常情况下是过不来,但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紫衫女子说着从绣囊里掏出一卷丝巾展开,原来是一幅地图。
“吴兄请看,这里是我赵国最西北的水城,由水城沿神女江往西七千里,便是古城神女台,只要我大军夺下神女台,神女江就可以成为我军的粮道。然后你再往西看,这里,离雁口古城距神女台五千里,且背靠离雁峰,易守难攻,云州遗族只要到达离雁口,我大军便可出兵接应,把他们接回来。”
“神经病。”吴不赊没等她说完已经骂了起来,“我虽然没打过多少仗,到底也有个将军的名号,你以为我白痴啊?水城到神女台七千里,这七千里全是魔境,而且不是一般的魔族,是魔国!尸莲王几十年前就统一了神女江南岸的大小魔族,建立了九尸九莲国,你赵国大军就这么强悍,能打进尸莲国七千里?既然这么强悍,为什么年年要受尸莲国的掳掠,不直接打过去灭了尸莲国呢?”
尸莲国,全名九尸九莲国,传说尸莲王建国时,国中九朵异莲旱地开放,掘其根,每一朵莲花下面都有一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在九具古尸口中。尸莲王以为祥瑞,便将国都建于此地,更以九尸九莲为国名,人界一般就称为尸莲国。尸莲国国势极强,大小部族数百个,控地万里,是魔界面对人界的第一大国。
紫衫女子的想法过于天真,他也就毫不客气,但紫衫女子却并不动气,只是静静地等他说完了才道:“尸莲王去年死了。”
“什么?”这个消息吴不赊倒是不知道。
“不但尸莲王死了,尸莲国也四分五裂了。”看到吴不赊一脸惊讶,紫衫女子的声音越发不温不火,“你也知道,几乎所有的魔国,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魔族的联合,尸莲王一死,为了争夺利益,尸莲国大小魔族便打了个昏天黑地,实力大损,所以我说我大赵有实力拿下神女台,控制神女江。”
尸莲王竟然死了,尸莲国居然四分五裂了?这个消息让吴不赊有些发呆,他吞了口唾沫,点头道:“好吧,就算你们能拿下神女台,云州遗族怎么能到离雁口?我虽然没去过云州,但我可以肯定,云州到离雁口,便是笔直一条路,也不会少于两万里,你可别说他们都会飞。”
“吴兄看这里。”紫衫女子没有直接反驳他,指着地图道,“这里是魔鬼沙漠,如果云州遗族不笔直向东走,而是南下进入魔鬼沙漠,那么只要成功穿越魔鬼沙漠,就可直达离雁峰下。”
“穿越魔鬼沙漠?”吴不赊张口结舌地看着紫衫女子,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是,穿越魔鬼沙漠。”紫衫女子的语气里竟有着一种说不出得狂热,“魔鬼沙漠虽然号称比魔鬼更可怕,但不是没有成功穿越的例子。昔年九州一统,西击魔族,就曾创下过五十万大军横穿魔鬼大沙漠,突然出现在敌人老巢的奇迹。”
“可那是军队,而且是人族最强时代的最强悍的大军。”
“近千年漂泊的游子,那思归的心,再强悍的军队也比不上。”
“阁下是疯子,鉴定完毕。”吴不赊傻了半天,背手而走。
“如果容易,我何必找你?”紫衫女子没动气也没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吴不赊身子僵住了,站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疑惑道:“你到底是什么人?”突然间他想起紫衫女子说的“我赵国”三个字,道,“你是赵国人?”
“是的。”紫衫女子点点头,撩起面纱,“大赵国,西门紫烟。”
面纱下,是一张美极人寰的脸庞。吴不赊读书太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庞的美丽,他只知道,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木长生或者黑七,所有的记忆里,没有一张脸庞可以和这张脸相比。林中的光线本来比较幽暗,但当面纱掀开时,整个林子好像都亮了起来。
“西门紫烟?”吴不赊呆了好一会儿才能去想这个名字,顿时就叫了起来,“紫凤?”
当世五大国,齐、赵、燕、楚、吴,号称五霸,吴楚在南,齐赵燕在北。而赵国又独霸西北,故称西赵,乃是控甲百万的超级大国,他周围的什么前凉、后凉、风余、朔风,相对这个庞然大物,都只是些小虾米。
而控制着西赵这个庞然大物的,乃是三大世家,管、鲍、西门。管家出将,世代将种;鲍家出相,四世三公;西门家出后,历代大赵王,娶的王后几乎都是西门家的女子。而西门紫烟,就是西门家这一代最杰出的女孩儿,西门家的公主,未来大赵国的王后——至少大赵国百姓都是这么认为的。
不止于此,西门紫烟还有一个身份,她的姑姑嫁给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打小随西岳帝君学道,竟学成了一身玄功异术,因此不但各国王公卿相,便是江湖上也知道她的名号。因她喜穿紫衫,身份贵重,又貌美如花,便博得个“紫凤”的外号。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吴不赊面前,他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但随即涌起疑念:西门紫烟何等身份,怎么突然间到了这里?不是说她不能来,风余国的国境对于大赵而言也就是邻家小院的围墙,高兴了就可以来串串门,但以西门紫烟的身份,便是串门,身边至少也要带几个侍女,怎么会孤身而至?
西门紫烟眼光锐利至极,看出了吴不赊眼中的疑问,微微一笑:“你是怀疑我为何孤身到了这里是吧?我就是来找能去云州的人的,这件事过于重大,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只能亲自来。”
“可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上我?比我身手高强的人多得是,而且在你眼中我是妖怪,你会信我?”
西门紫烟微微一笑:“就因为你身上有妖气,所以才是最好的人选。至于信任,”她笑了一下,一脸自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妖也一样。我想,只要有封仙的机会,谁都想做神仙而不会做妖怪的。”
人、神、仙三界对妖界有一种天然的歧视,由于仙界的极力反对,天庭极少录用妖魔为神官,更不会轻易封妖魔为仙。这是保持势力平衡的需要,大家心照不宣,却苦了无数异类,千辛万苦修成人身,也与世无害,甚至有些异类还做了很多好事,可就是成不了神也封不了仙,只能背一个妖怪的名头苦苦挣扎,哪怕修到元婴脱体,历劫长生,妖怪的大帽子也始终摘不掉。但话语权掌握在神仙手中,妖类一点办法也没有。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妖类为人界或神仙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也有可能成神或者封仙,例如西门紫烟要吴不赊去做的这件事,如果吴不赊真的将云州遗族接回来,成神封仙都不在话下,他可以随便挑。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妖怪都碰得到的,所以西门紫烟很自信。
其实人、仙、神对妖类有反感,除了势力之争,还有一些现实的因素,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妖类与人类成亲后,生出的后代会有返祖现象:多毛有尾,红发碧眼。生出的孩子是个小妖怪,为人父母都受不了,例如吴不赊与林微雨成亲,万一生这么一个怪物出来,难不难受啊?就算他们二人能接受,外人也接受不了。但天界有濯妖泉,人妖成亲后,取一碗濯妖泉的水给孕妇喝了,不论孕妇是妖还是人,生出的孩子都不会有任何异常,对于妖类来说,这也是个极大的诱惑。
吴不赊虽然不认为自己的后代成为兽人,但他也不敢保证。看着西门紫烟自信的眼神,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
犹豫片刻,吴不赊咬了咬嘴唇:“好吧。就算你说的都行得通,我头顶有妖气,也便于穿越魔境,但我穿过魔境到了云州后,你有什么办法保证云州遗族一定会跟我回来?”
“我没有任何办法保证。”西门紫烟摇头道,“我只是以一种常人的心理推断,疲惫的游子,必然会生出回家的心思,至于怎么让他们动身,是你的事情。”
吴不赊目瞪口呆,他真的有些上火了,但四目对视,他在西门紫烟眼中看到的,是山一般的坚毅。这个女人,外表与内在完全不同,从她不温不火的坚韧,策划云州遗族归来的胆略,对问题绝不回避的锋锐,吴不赊都能感觉得出,她晶清丽如雪的容颜下,是一颗冷硬坚凝如冰的心。这样的女人,她认定的事,会毫不犹豫地付诸行动,且轻易不会妥协。
“我要想一想。”吴不赊的嗓子眼有些发干。
“可以。”西门紫烟断然点头,“扶风城北有座紫竹庵,我会在庵里等你十天。”说完,她手一抬,五旗飞入袖中。她放下面纱,对吴不赊一抱拳,转身自去,干脆利落,再无半个字的废话。
吴不赊在林中呆了好半天,回望扶风城的方向,他似乎看到了林微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眼神。她这时一定在盼望,盼望他出现,断然击碎他是妖怪的谣言。吴不赊理解她的心情,心中更是刀绞般的痛。
答应西门紫烟,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如此巨大的功绩,成神封仙随他挑,然后可以招摇过市地抬着花轿去迎娶林微雨。林微雨怀孕后,他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去天界讨要濯妖泉,也不用担心生下的孩子会是兽人。
但成功的机会实在是太低了啊!数万里魔域,百千魔国魔族,万千妖魔精魅,这条路,无异于刀山火海啊!
就算千辛万苦到了云州,还有两个大问题:一,西门紫烟的行动真的行得通吗?万一赵国接应的军队到不了神女台呢?到时候怎么办?离雁口到赵国一万多里,若赵国大军到不了离雁口,难道穿越了魔鬼沙漠的云州遗族再一路杀回赵国?二,就算赵国的行动顺利,云州遗族凭什么会因为吴不赊一句话就回来?拖儿带女的,穿越魔鬼沙漠,再击退魔族的阻击,这是多大的风险?中间会死多少人?云州遗族凭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险,就一句什么游子思归的心?
别人不知道,就吴不赊来说,他随便呆哪儿都无所谓,只要有钱赚,日子过得快活就行。是的,他是有些冷血,也有点儿没心没肺,但面对冰凉的刀锋和妖魔兽人带着口臭的大嘴,再热的血只怕也会凉下来。
“疯子才会跑这一趟,二傻子才会跟着回来。”左算右算,这是吴不赊最后得出的结论。
紫竹庵不必去了,让那个疯女人等去吧!扶风城也不能去,甚至不能想。以前吴不赊不知道心是怎么痛的,今天他终于知道了。回双余山?当他的追风大王?上次他不在乎,妖就妖吧,当个妖王还蛮新鲜,但这会儿,他恨的就是这个妖字。还是回双余城去,偷偷卖他的酒,当他的大富翁吧!
“微雨,是我对不起你,你就当我是真的妖怪,狠狠地骂我,然后忘了我,找个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嫁了吧!”吴不赊叹了口气,化身为猫,奔向双余城。
双余城平静如常,天还是一样的蓝,酒还是一样的香,人也还是一样的多,有穷的,有富的,有哭的,有笑的,红尘滚滚,并不因为一两个人而改变,不管他是人,还是妖。
点了酒菜,吴不赊又叫了妓女过来相陪,喝得半醉,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扶着他回到宅中。吴不赊往床上一倒,顺手把两个妓女也带翻了,娇声浪笑中,吴不赊淫性大起,将两个妓女三两把剥光了,狂呼酣斗,畅意中大笑着问:“爷是妖怪,你们怕不怕?”
“奴家喜欢的就是妖怪。”
“爷这么威猛,不是妖怪,是妖王。”
两个妓女浪喘淫叫。吴不赊哈哈大笑:“妖怪怎么了,老子有钱,就算是妖怪,照样大把的女人给我玩。”他笑了一气,却猛然间又哭了起来。他有钱,想玩多少女人都可以,但偏偏他心爱的女人,却不能抱在怀里。
疯狂过后,吴不赊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天还没亮,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搂着他,睡得死沉死沉,他先前的疯狂实在把她们折腾惨了。
吴不赊也不动,就那么躺着,望着帐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也不知过了多久,隐隐的有更漏声传来,一个妓女翻了下身子,腿搭在了他腰上。两个妓女都不大,只有十七八岁年纪,年轻丰盈的腿这么光光地搭上来,任何正常的男人都会欲望勃发。
吴不赊也一样,虽然刚刚疯狂过,但他是玄功高手,小周天通后,精力生生不绝,任怎么折腾,稍一休息,精力马上就恢复了,顿时便又蠢蠢欲动。吴不赊的手抚上那妓女的腿,细腻的皮肤柔滑如丝,丰隆的臀部曲线妙曼,但吴不赊的手突然却停住了。
“我以后永远就这样子了?”一个声音在问自己,然后一个更大的声音从心底冲出来,大声呐喊,“不!”
这一刹那,他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西门紫烟的任务,给自己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
“微雨,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光明正大地来娶你。”他的声音如磐石般坚定,而晨曦,就在这一刻跃上了窗棂。
下定决心,吴不赊并没有立刻去紫竹庵找西门紫烟,而是先上了趟双余山,给虎狼狈等三妖各服了一粒所谓的泄空丸的解药,说他们干得不错,这是奖励,把三妖感动得差点原形显化,赌咒发誓,誓死效忠吴不赊,便是猪黑子也跟着乱激动了一把。
吴不赊给三妖所谓的解药,是担心一年半载回不来,时限到了而三妖不但没泄空反而长胖了,会漏了风,以后便不能空手吓虎狼了。但他上山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是酒药。仙人酿太赚钱了,绝不能断,可他又不能把酒药的方子告诉方轻舟,虽然方轻舟一直表现得很忠心,可只要吴不赊身上挂着个妖名,方轻舟的这种忠心就很不牢靠,方子必须要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
吴不赊从俘虏来的朔风兵中选了十来个人,分为两班,一班专门采药——不仅仅采醉草,吴不赊还另配了几样草药,这几样其实不起作用,只是为了混淆视线;另一班专门制药,制好的药,再由狈有计派人送到双余城给杨慎独,最后由杨慎独依以前的老路子给方轻舟送去。这中间,除了方轻舟,谁也不知道这药是用来酿酒的,哪怕是杨慎独都不知道。这中间一环还是妖怪,因此泄密的可能性几近于零。药送给杨慎独,也不是送,而是卖,杨慎独再卖给方轻舟。当然,大部份银子杨慎独要留下来,只是极小一部分作为药钱送上双余山,正好补贴狈有计的俘虏种粮计划。
狈有计抓上山的朔风兵有近万人,还掠夺来不少粮食军资,但自己种粮放牧,不是一两月就见成效的,在此之前,不能让这些俘虏饿死了,卖药的银子刚好可以用来买粮,接上这个空档。
以前九州一统时,大娄山周围人烟繁茂,开出的田地极多,尤其是娄江两岸,更是良田万顷。后来因为战乱,路断人稀,人一退,魔就进,等人再渐渐多起来时,良田已经成了森林。森林中不但有猛兽,还有妖魔,人类只能望林兴叹。人类对大娄山可望不可即,狈有计做起来却容易,只要把树一砍草一清,良田重现,所以他的牧畜计划有非常大的可行性,不过吴不赊这会儿完全没有兴趣,狈有计爱玩,吴不赊就把一切交给他去管,只是吩咐他低调一点。开玩笑,妖怪大规模奴役人类来种粮放牧,传出去,天上非打雷不可。
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大吼一声:“小的们守好山寨,本大王去也。”纵身腾起,径往扶风城而来,背后万妖恭送,虎吼狼嚎猪叫。
围着扶风城转了两圈,吴不赊最终还是不敢进城,掉头往紫竹庵而来,见了西门紫烟,再敲定了一些细节,拿了信物,便往西走。
风余国到赵国,中间还隔了好几个国家,但为了保密,西门紫烟并不和吴不赊同行。吴不赊也无所谓,西门紫烟美则美矣,那双眼睛却过于深不可测,吴不赊有些怕和她接近,就像大海,掬在手中的海水是温柔的,但你若是一头栽进去,会有什么后果,只有天知道。
吴不赊索性化成猫,一路翻山涉水,进入赵国后一路往西,一直到最西端的水城。
水城紧扼神女江,水城下游的神女江是赵国的黄金水道,水城上游的神女江却是魔域,不过神女江的上游不在正西方,而在西面偏北,由水城出发,划一个略偏南的圆弧,行七千里,便是西门紫烟口中所说的神女台,九州一统时千舸竟流的水上名城。现在呢?现在也许是万魔竟嚎吧!
吴不赊本想沿着神女江南岸走,虽然绕了点儿路,但可以把西门紫烟所说的那条赵国接应的路线提前走一遍,但西门紫烟给他的建议却是走北岸,取直线,直接向北。因为南岸从水城到神女台这一段,是尸莲王的地盘,随着尸莲国的崩溃,这一段路乱得一塌糊涂,走北岸,沿途的魔族魔国虽也粗野,多少还算稳定,稍为安全一点。
其实战乱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玄功高手来说,除非是逼不得已的死战,就像吴不赊在扶风城外一样,否则军队在玄功高手面前,根本是老虎咬天,使不上力,玄功高手是会飞的啊,你百万军队,我抬脚就走,你有什么办法?恼火的是妖魔。
走北岸,部族稳定,妖也好魔也好,邻居之间,多少有两分熟妖的情份,吴不赊借着头顶的妖气,麻烦该会少点儿,而走南岸,到处都是战乱,各路妖魔为了怕别的妖魔侵占地盘,警惕性也要高一层,想过去,就要难得多。
这话西门紫烟没明说,吴不赊也知道,不过西门紫烟的操心其实是多余的,吴不赊另有打算。早在下定决心西行之时,吴不赊就盘算好了,轻易不飞,也根本不以人身强闯,而是化猫穿越。不飞,目标不明显,各路妖魔就不太会来注意他,化成一只猫,兽人也不会来找他麻烦,这样就将风险减到了最小。
水城扼江傍山,城不大,却是赵国北疆锁钥,古老的城墙上坑坑洼洼,净是战争留下的痕迹,吴不赊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站在水城的城墙下,他却有着微微的感慨。出了城,就是魔界了,还能不能回来呢?他真的不知道。
不过这种感慨没持续多久,他很快就收拢思绪,飞纵出城。既然要走北面,就要横渡神女江,飞过去最简单,但他不愿冒险,虽然感应不到北岸有什么危险,但他还是化成枯树漂了过去。
这样的谨慎,实话说有些过份,属于典型的小商人心理,直接飞过去,就算对岸有妖魔,或者有兽人的弓箭强弩,那又怎么样?一定伤得了他吗?不见得吧?不过俗话说,小心无大错,谨慎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事实马上就证明了,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
快到对岸时,在一片礁石群中,他看到了一条巨蟒。这条巨蟒的脑袋足有两个水牛头那么大,黑黑的,静静地浮在礁石中,乍看上去,就像一块礁石,狼亢的身子藏在水里,不知道有多长。吴不赊在水下面看了一眼,只见它盘满了整座礁石,就像一座小山,让人看了既恐怖,又恶心。
这样的巨蟒,最可怕的不是它的牙齿,也不是它狼亢的身子,而是它的吸力,血盆大口张开,猛然一吸,可以凭空吸食百步外的小羊。而且吴不赊感觉得出,这条巨蟒还修成了一定的灵力,它的吸力就更加可怕了,如果是一般的玄功高手,从它头顶百十丈处飞过,又没防备的话,说不定一口就被它吸进了嘴里,成了大补元气的美味点心。
事实上,一般玄功高手御风飞行,高度都在百丈以下,飞得越高,天上的风就越大。顺风还好一点,若是逆风高速飞行,那绝不是件轻松活,骑马骑快了还脸上难受眼睛难睁,何况是疾逾奔马的高空飞行!所以一般玄功高手御风而行,都不过是三五十丈,吴不赊刚才如果飞过江,也是这个高度,刚好就在巨蟒的吸力范围之内。当然,他有警觉,即便巨蟒想吸他也不可能成功,不过总会吓一跳。
巨蟒闭着眼睛,静静地浮在那里,也不知是在晒太阳还是睡着了,吴不赊也懒得理它。巨蟒可能结丹了,但想要杀死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取它的丹,绝不是张张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吴不赊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到了岸边,吴不赊化身成猫,一跃上岸,往北疾奔。猫跑得不是太快,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一天跑下来,也可以跑出近千里。不过化成猫最主要是安全,猫有天敌,但一般的天敌是对付不了吴不赊这只人猫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风一样掠过去。当然,他会劳累累,以灵猫步赶一千里,和用追风步在空中飞行两千里,消耗的体力差不多,只是不大消耗灵力而已。
中间吴不赊休息了一次,碰上只野兔,他找片林子取柴火烤了,却引来只大灰狼。吴不赊不禁想到了狼狈夫妻,想到狼妩媚的名字,自个儿乐了,却把那大灰狼吓一跳,退后一步,幽幽地看着吴不赊。
“你的眼光也很妩媚呢。”吴不赊哈哈一笑,把吃剩的兔头扔给大灰狼,化身成猫,继续赶路。
大灰狼一口就叼住了吴不赊丢过来的兔头,只觉喷香,没嚼一下就往肚子里吞,却突然见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它做了一辈子狼,没见过这种怪事,惊讶之中,兔头卡在了喉头,差点活活哽死。
大灰狼的惊诧,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认准了方向往北急赶,傍黑时又打一只野兔烤了,随后变一棵树,扎进土里,深深呼吸,恢复体力。
猫是夜的精灵,本来夜里也是可以赶路的,但吴不赊知道,身在魔域,风险莫测,多花点时间没关系,最紧要的是保持体力和精力,以随时应对可能的危险。
第二日天明,吴不赊又化成猫赶路,昼行夜伏,如此数日,深入魔域数千里,竟有惊无险。
途中他碰到无数兽人,大都碧眼红发,除此也与人类无异。兽人也喜群居,或因族而聚,或数族立国,也有贫有富,有美有丑,不过普遍比较穷。兽人也有村寨,大多破破烂烂的,也有城镇,大多是以前人族遗留下来的城池,很多都是残垣断壁的。兽人会修补城墙,不过他们修补过的城墙房屋往往就带了很重的野性。
让吴不赊最惊异的,是兽人中竟然也有美女,兽人普遍比人族要高大粗壮,男兽人个个跟狗熊似的,但女兽人个头却大多和人类女子相似,少妇丰韵健美,少女清纯娇俏。“清纯娇俏”这个词用来形容兽人有些怪,但一些兽人少女给吴不赊的感觉还真是这样,尤其兽人中一些王公贵族或族长富户家的子女,也是一身绮罗,佣仆如云,举止温柔娇美,和人族中的千金小姐相比一点儿也不逊色,当然,你要看得惯她们的红发碧眼,还有就是不能去掀她们的裙子,裙子下面会是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摇动。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无聊,他顺路还真的偷看过一个兽人美女洗澡。那个女子可能是兔族的,屁股后面有一截小小的尾巴,有毛,和平常所见的兔子尾巴一模一样。吴不赊看的第一眼是惊奇,第二眼觉得有些别扭,那么白白嫩嫩、曲线优美的屁股上面,竟然生着一条毛绒绒的尾巴!但多看得两眼,他倒觉得也无所谓,甚至就想,如果和这女子交合,来一个后入式,一面提枪奋战,一面抚摸她的尾巴,一定别有趣味。
不过这个想法只装在吴不赊的脑子里,没有付诸行动,但一路的风景就觉得优美了许多,族程也轻快了许多。
他一路也见了不少妖魔。相对于人界,魔界中的妖魔可就太多了,什么样的妖魔都有,也不仅是妖魔,还有各种妖魅精怪。
天庭定义,兽类修成人身为妖,草木类修成人身才称为精,所以黑七叫猫妖,木长生却叫做树精。而无论兽类还是草木类,修成玄功,却只有一个灵体,没有人身的,便叫做魅。
妖和人生下的后代叫兽人,兽人也有修成玄功的,但很古怪的是,兽类可以直接修得人身,兽人却无法修得人身,除非元婴脱体借壳转世,否则红发碧眼还有屁股后的尾巴怎么也消不掉,这一类就叫魔。
所以说,魔其实是妖的后代,兽人成魔,兽人所居之地便称为魔界,聚族而居称为魔族,建国便为魔国。
不过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妖魔精魅兽人之间的区别,大而化之,统称妖魔,或者妖精、妖孽、妖怪、精怪、魔怪,反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怎么叫都无所谓。
吴不赊也分不大清楚,也无所谓,总之见妖就躲,绝不招惹。
又行数日,这日到了晌午时分,天越发热起来,吴不赊觉得口渴,耳中听到左面有水声,便奔了过去。左面是个小山坡,水声在山坡后哗哗地响着,吴不赊纵身就要跃过去,心中忽地一凛,水边有异声,好像有人。
吴不赊放慢脚步,悄无声息地上了山坡,透过草从往下看,只见下面是个小山谷,谷中一条小小的溪流在转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潭边有一个少女正在沐浴。
这少女大约十六七岁年纪,因为是斜对着这面山坡,吴不赊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长长的红发打湿了,斜搭在肩膀上,两只雪乳在红发的衬映下,更显得晶莹如玉,腰肢极细,盈盈一握,再往下,兀然扩张,是让人怦然心跳的粉臀,半掩在水里。水极清亮透明,底下是细白的沙,少女屈身侧坐,交迭的双腿托着粉臀,水波荡漾中,那一弘莹白,让人神驰目眩。
吴不赊想不到会有如此妙景,一时间目瞪口呆,全然看傻了,直到耳边传来异响,他才醒过神来,转头看去,原来在他左面七八丈开外,一块山石后还有一个人也在偷看。
这人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极为魁梧,便在兽人中也该算是个高个子,一头毛发红中带黄,随便用根带子系了一下,蓬蓬松松的有些乱。他上身一个短褂子,下面一条大脚管短裤,腿手都露在外面,尾巴却看不见,不知是哪一类兽人。这人左额头上有一条刀疤,长红数寸,高高隆起,红红亮亮,像一条大蜈蚣趴在那里,估计是刀伤,看来也是个好勇斗狠的家伙。
吴不赊最初以为这家伙和他一样无聊,偷窥美女洗澡,但他在这人脸上一瞄就看出了不对。他看美女出浴,看得目瞪口呆口水横流,而这家伙看美女,却看得咬牙切齿,一脸痛苦,好像大便干结的样子。
“什么毛病,看不得美女出浴你别看啊!真是。”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这家伙一眼,转头再去看那少女。
这时那少女已经站了起来,上了岸,赤裸的身子全现,那妙曼的曲线让吴不赊看直了眼。这时他也看清了,那少女屁股后面有一截短短的尾巴,油黑发亮,像熊尾巴。
“难道是一个熊美人?”吴不赊心下嘀咕,想到边上偷看得大便干结的大汉那魁梧的身材,暗暗点头,“兽人都是聚族而居,这汉子如此雄壮,十有八九是熊族人,这美女自然也只能是熊美人了。”想想却又觉得不可思议,“大狗熊成了精生下的后代,竟然有如此美女,还真是让人想不到。”
那熊美人走到放衣服的山石前,吴不赊以为她要穿衣服了,加倍瞪圆了眼睛,想在她穿上衣服前拼命多捞两眼,不想那熊美人并没穿衣服,却伸手拿起了山石上的一个竹筒,用一束草在竹筒里沾了一点什么东西,涂在自己的乳房上。
她涂了左乳涂右乳,好像是一种什么东西捣出的的汁水,乳尖打湿后,在阳光下闪着红钻一样的光。她的动作很香艳,很迷人,却也让吴不赊非常迷惑:“这涂的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女孩子只喜欢往脸上抹来抹去的,她怎么抹乳房上啊?美乳?可她的奶子够迷人了,还要怎么样?”
第十八章 象斧
吴不赊正自迷惑,忽听得耳边格格响,却是那熊大汉在捏拳头,捏得骨头格格响,脸上的神情也更加痛苦。吴不赊更奇怪了:“人家美女往奶子上涂东西,你着个什么急啊?难道想吃奶?”这时一阵风吹过,是从熊美女那边吹来的,吴不赊鼻子里闻到一种异香,心下一愣:“失魂草!”
木长生并不是认识天下所有的草木,但失魂草他是认识的,失魂草草如其名,人畜若误食,便会神经迷乱,如失魂魄。
“失魂草能让人变疯,却没听说可以美乳啊!这熊妹妹往奶子上涂什么?”吴不赊实在是想不通,而边上熊大汉的咬牙切齿也让他莫名其妙,一时好奇心大起:“这里面有戏,倒要看看。”
熊美女在双乳上涂了失魂草的汁液,面向太阳晒了一会儿,想来是要把失魂草的汁液晒干,随后便穿上衣服,沿着山溪走了出去。远远的,有一个兽人村寨,熊美女的家该是在那里。
看着熊美女的背影消失,熊大汉猛地一拳砸在山石上。痛啊!不是熊大汉喊痛,是吴不赊替他痛,吴不赊看得很清楚,那一拳下去,血珠飞溅开来,山石上更留下大大的一摊血印,熊大汉这一拳,拳头上的皮肉只怕是全都裂开了。
“大力神,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芊芊去受象斧那魔头的蹂躏吗?”熊大汉向天低吼,双目怒睁,眼角有泪流下,竟然是红色的。
“难道熊族人流泪是红色的?”吴不赊心下奇怪,不过马上就明白了,不是熊族人流泪是红色的,而是这熊大汉激愤狂怒之下,崩裂了眼眶,渗出了血珠。
“这是个性如烈火的家伙,听他这话,好像有个叫象斧的魔头要抢他的心上人,他急得撕心裂肺了。”吴不赊心下思量,“芊芊,难道就是刚才那个女孩子?老天,熊族女孩子叫芊芊,这样的名字,也亏他们取得出来,不过这熊妹妹还真当得起这个名字。”胡思乱想中,他忽地想到一事,“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到乳房上,难道竟是要——”
“不,大力神,我在你面前发过誓的。”熊大汉忽然站了起来,一双斗大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只要我熊彪活着,绝不容任何人欺负芊芊。绝不!”
最后两个字,他几乎是吼出来,在这一吼里,他显然也下定了决心,大步下坡,走的却是与熊芊芊相反的方向。
“这家伙叫熊彪,他想干什么去?难道是要为心上人去刺杀那什么象斧?”吴不赊打量着熊彪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最终看热闹的心占了上风,其实最吸引他的是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在乳房上的举动。他猜到了,熊芊芊这么做,是想在那象斧与她交合舔她的乳房时让象斧中毒,这么巧妙的心思,这么决绝的意志,却出现在这么柔软的一个女孩子身上,虽然是熊族女孩子,却也实在让人动容,吴不赊就是想看一看,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又怎么结束。
吴不赊跟上熊彪,熊彪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人,有身蛮力,看他后背背的一把刀,可能还会几招武功,但绝没有灵力,不可能发觉得了吴不赊。其实就算他看到了,也只是看到一只体形比较大的黑猫跟在身后,不会往其它方面想。
熊彪一直往北走,约摸走了十多里路,到了一座山下。那山颇为险峻,绵延极广,一进山,熊彪便把背后的刀拔出来拿在手里,神情也显得紧张起来,行动之间,十分谨慎小心。
“看来是到那什么象斧的老巢了。”吴不赊心下思量,“却不知那象斧是什么东西成精,本事如何?”这么想着,他忽地起心,“我何不先摸去看看?若是那象斧厉害,或者有什么了不得的法宝,先也有个提防。”
有了这主意,他便纵身赶到熊彪前面,照着熊彪走的方向。一路奔过去,翻了一道梁,吴不赊忽听得兵器交击之声,还有呼呼嘿嘿的加力声。他循声看去,但见下面是一个山谷,约摸有里许方圆,呈半月形,吴不赊能看到一边,另一边隐隐有屋角露出来,好像建有宅子。
这一面谷中的空地上,两个兽人在相斗,边上还围着三五十个兽人,上首是一把巨大无比的靠山椅。何谓巨大无比?吴不赊看了一下,那椅子腿跟吴不赊的腰不相上下了,粗上一分半分都有可能,高矮也到了吴不赊的半胸位置。吴不赊若是坐上去,那就不是坐了,横躺直躺都能躺下。这么样一把椅子,是不是巨大无比?总之就吴不赊这一生里,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椅子。
那巨椅上坐着一条巨汉,红发碧眼,斗大一个鼻子,下面那张嘴,用什么形容呢?血盆大口好像挺合适,这会儿那巨汉正在笑,笑声从那巨口中轰隆而出,便如闷雷滚滚,笑得一身肉乱颤,就像一座肉山在抖动。吴不赊估计了一下,自己站着,还没他坐着高,至于比身板,这话不能说,说起来羞人,那巨汉一条裤腿,绝对可以把他整个人装下去。
巨汉身后,两条兽人大汉扶着一把巨斧,斧柄简直有吴不赊的大腿粗,那斧面干脆就可以做桌面,无法想象,这世上能有什么人经得起这巨斧一劈。
“这巨汉难道就是象斧?我的天爷,亏他娘怎么生出来。”吴不赊骇然惊叹,瞠目结舌。
场中两个兽人的比斗已分出胜负,又有两个兽人上场,一个使棒,一个使刀,也没什么招法,就是大开大架,硬砸硬砍,打得倒也激烈,十几招下来便气喘如牛,混夹着边上众兽人和象斧的哄笑议论,乱哄哄的,生似个斗兽场。
兽人本是人妖结合后生下的后代,魔界本来也是人族活动的地方,所以兽人继承的全是人类的文明,从吃穿住用到说话写字,都是跟人类学的。但一个师父教出的徒弟,却并不都是一个水平,吴不赊一路看来,有些地方和少部分的兽人,文明程度绝不逊色于人类,但大部分地方和大多数兽人,文明程度都远比人类要低得多,其中最差的,几乎混得和山野中的兽类一模一样,披兽皮住山洞,说话行事也同样粗野无比,若是四脚着地,根本就和野兽没有差别。
象斧这一群人,若不拿眼睛看,只是听他们的哄笑打闹,也就是一群野人,可一看他们的穿着,却能让人发呆。这伙兽人,穿得都相当不错,个个都是清一色的紧身劲装,若是站成一排,架子摆出来,那场面还是很有些威风的。象斧的打扮也不错,上身藏青短褂,下身同色长裤,腰间一根英雄带,钉有纯银排扣,左耳朵上还挂了一只硕大的银耳环,很有点风骚的样子。
吴不赊看了也有些惊讶:“这巨汉,傻大笨粗的样子,倒很会打扮呢。”
这时候侧面林中传来微微的响动,熊彪摸上来了,吴不赊也不动,想看他如何行事,只在心下嘀咕:“若是那巨汉是象斧,熊彪想要刺杀他,只怕够呛。”
他先前觉得熊彪也是一条少见的壮汉了,但这会儿有了象斧这个对比,便完全不够看。熊彪的个头,比象斧至少要矮一个头,身板只有象斧一半儿大,熊彪又没有玄功,吴不赊无法想象他有什么办法能杀得了象斧。
熊彪隐在树丛后,向山谷里张望了一阵,吴不赊还以为他要打退堂鼓,熊彪却斜溜着下去了,一直摸向另一边的山谷。
“这家伙难道想摸到象斧的老巢里去躲起来,趁象斧睡着了再偷袭?这主意好像不错哦。”吴不赊心中好奇,便跟了过去。
到了另一侧谷中,吴不赊眼前一亮,这一面谷中果然建有宅子,但叫吴不赊眼光发亮的,是这些宅子的精美程度,红墙碧瓦,飞檐画栋,隐隐可见假山流水,奇花异卉。这样的宅子,扶风城中都不多见,竟然在魔域,在这样的山谷里见到了,如何能不让人惊讶?
吴不赊转过来的时候,熊彪已借着花草的掩护摸到了宅子前,从一侧翻了进去。吴不赊跟过去,在另一面纵身上墙,眼光一扫,找到了熊彪,只见他藏身在门后不远处的花木丛中,似乎是想等象斧回来的时候暴起突袭。
吴不赊抱着看戏的打算,找了一段有树荫的墙头趴下来等着。小半个时辰后,象斧一行人回来了,象斧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沉重的脚步跺得地面通通作响,后面两条兽人大汉抬着他的斧子,又有四条兽人大汉抬着他那张巨椅,十分夸张。
对有人会在宅子里偷袭自己,象斧显然没有半点儿心理准备,漫不经心地从熊彪藏身处走过。他身子堪堪过去,熊彪暴跳起身,手中刀抡圆,照着象斧的脖子一刀砍了下去。
象斧身子狼亢,反应却不慢,虽是猝不及防,但一听到风声,左手立即抬了起来,斜身一架,熊彪这一刀砍在了他左臂上。
熊彪这一刀倾尽全身之力,却未能砍断象斧的胳膊。吴不赊看得非常清楚,象斧抬起手的时候,左臂上的肌肉猛然间就鼓了起来,他的胳膊本来就粗,肌肉这一鼓胀,又大了一圈儿。熊彪的刀砍上去,就像砍在一张老野猪皮上,虽然也砍了进去,砍得却不是很深,也就三四寸的样子。当然,也是象斧的胳膊实在是粗,若是吴不赊的胳膊,这么直直砍进去三四寸,也就是两截了。
象斧中刀,痛嚎一声,便如平地打个炸雷,边上的花草无风自动,吴不赊的耳朵里也是嗡嗡作响,暗暗咋舌:“好家伙,若扯了他上天,雷公可以歇业了。”
象斧痛嚎声中,右臂已横扫过去。熊彪身子堪堪落下来,正想拨出刀再砍,象斧的胳膊已经到了,便如一截巨树,正扫在熊彪的肩膀上。熊彪也算一条壮汉了,这会儿却如秋风中的落叶,被远远扫了出去,直飞到七八丈开外,口鼻中都有鲜血渗出来。这一扫,受伤显然不轻。这熊彪性子也烈,在地上一滚,“呀”的一声,翻身又跳了起来。但这会儿哪还由得他发威,反应过来的兽兵一拥而上,要不是象斧嘴中喊了声要活的,只怕就被乱刀分了尸,很快便给绑了个结结实实。
眼见熊彪一刀无功,吴不赊摇头轻叹:“出刀还是太慢,不过这巨汉的皮肉也真是厚实,换了任何人,这一刀下去,怎么着也要断一条胳膊了,他却只是个皮肉伤。”
吴不赊之所以认为是皮肉伤,是因为象斧自己好像根本不当回事,只是伸着手让边上的兽兵上药包扎,他自己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恶狠狠地瞪着熊彪,道:“你是什么人?敢来偷袭本公子?”
“呸!”熊彪身子挣动不得,对着象斧吐了口血啖嗔目叫道,“象斧,我生不能吃你之肉,死也要噬你之魂。”这时一个兽兵禀报道:“公子,这人是南山那边的熊族人,好像叫熊彪,小人见过他两次。”
“南山那边的熊族?”象斧皱了下眉头,“不是令他们今日给本公子送一名侍姬过来吗?怎么来了这么一条粗夯野汉?”
他自己比熊彪高大一倍,却把熊彪说成粗夯野汉,吴不赊听了嘀笑皆非。
“这人有点儿味道,倒要看看他会把熊彪怎么样。”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却并没有半点儿出手的意思,这天下的闲事多了去了,他可管不过来。而且就算管,对着象斧这一身粗肉,他也真有点儿束手无策。刺上一两剑,甚或运风虎撞几下,估计也就是给象斧搔搔痒而已,万一被象斧的巨斧捞一下,自己可就成了斧削面了。
“公子有令,他们不敢不送来的。”那兽兵看了看天色,“可能还要一会儿吧。”
“嗯。”象斧点点头,忽地叫了起来,“这怎么包的?这么难看,重新扎过。”
他说的是伤口的包扎,那兽兵连连应声:“是,是。”真个就拆开布带,重新一圈圈地包过,象斧也不怕痛,待得重新包好,扎上,还打上个蝴蝶结,他才点头,把手晃了两下:“这样子才好看嘛。”
包个伤口,重新痛一次无所谓,只要好看!吴不赊直看得目瞪口呆:“这傻大个儿,还真够骚包的。”
“把他押下去,待会儿侍姬送来了,边赏美人,边烤了这小子下酒。”象斧懒得问熊彪了,一挥手,转身进后宅去了。几个兽兵自将熊彪五马攒蹄绑了,关在了边上的杂房中。
待兽兵锁上门走开了,吴不赊溜过去,跳上窗台。熊彪被兽兵一脚踢翻在地上,因是五马攒蹄捆着的,爬不起来,只是侧身躺着,呼呼喘气。吴不赊冲他喵地叫了一声,熊彪竭力扭头看了一眼,骂了一句:“死猫,叫什么叫?”又骂自己,“熊彪,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你的刀这么慢!为什么没能一刀砍下他胳膊!你真是比猪还笨啊!”
“这小子。”吴不赊暗笑,往房中一跳,化回人形,呵呵笑道,“猪可不笨,我看笨的是熊。”
突见黑猫变成人,熊彪吃了一惊,下意识地一挣,没挣起来,喘着气看着吴不赊,一脸惊疑地道:“你这只黑猫精,想做什么?”
“我不想做什么?”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问题是呆会儿熊芊芊给送来了,象斧想要做什么。虽然熊芊芊在身上涂了失魂草,但象斧既然上了她的身,她也就——”
“你别说了。”熊彪一声嘶叫,黑脸胀得通红,额头青筋高高鼓起,状若疯虎。
“叫什么叫,要大爷抽你啊?”外面有兽兵经过,听到他叫声,骂了一句。
熊彪狠狠地喘了两口气,看着吴不赊:“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啊!”吴不赊摇头,“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送熊芊芊给象斧?这些我都不知道,还想要问你呢。”
熊彪瞪着吴不赊,想了想,道:“象斧是这一带的魔头,周遭百里都是他的势力范围,周围的几个部族饱受他掳掠,不但要纳钱纳粮,替他起屋建房服苦役,每一年,每个部族还要送一名最美丽的女子做他的侍姬。我们南山村今年抽签,抽到了芊芊。”说到这里,他咬了咬牙,“芊芊是我的,谁要伤害她,我就和他拼命。”
看到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吴不赊有一刹那的失神,他突然就想到了林微雨,如果把芊芊换成林微雨,他也会为了林微雨去拼命。
“但我现在就想替微雨拼命也不可得,天庭,判妖司,我操你们大爷。”吴不赊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收回心神,冷笑一声道:“拼命,怕是送命吧,给人家送烤肉来了。”听到他这话,熊彪又挣了两挣,却哪里挣得开,呼呼喘着气,忽地望着吴不赊道:“大神,求你放开我好不好?”
得,要求人,大神也叫上了。古怪的是,明明是魔界,明明是兽人,却也祟拜神仙,害怕妖怪。没办法,妖怪并不因为他们是兽人而不欺负他们,弱小者永远都是压榨的对象,无论魔界、人界、神界、仙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不过兽人拜的神,不是天庭的神,而是他们自己的祖神或者魔神,他们挂了神的名目来拜,但在天庭眼里,他们拜的神其实都是些妖怪。
“放开你做什么,放开你去和象斧拼命?”
“是。”熊彪狠狠点头。
“然后再给他抓住,再绑起来,再要我来救?”吴不赊嘿嘿笑道。熊彪傻眼了,却突然间开了窍,歪着身子在地下叩头:“大神,你帮帮我,救救芊芊。”
在想到林微雨的那一刻,吴不赊已经起了要救熊芊芊的心,不过奸商嘛,习惯性的利字当头,人家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是睁眼三分有算盘。他哼了一声:“救芊芊,不难啊!不过有什么好处呢?你可别说什么做牛做马为奴为婢的废话,我用不上,也别说什么来世报答,我也等不了那么久。”
这些套话,熊彪确实是张口就想冒出来的,结果碰上吴不赊这号,未开口先给你堵上。熊彪一时间张口结舌,哽在那里了。吴不赊也不理他,心下寻思:“那象斧皮粗肉厚的,肯定也力大无穷,明里相斗,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得使个阴招儿。对了,可以向熊芊芊学一招,弄点什么药给他吃吃。是了,就是这话。”
他拿定主意,斜眼看熊彪,却见熊彪凝着眼神,两条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毛绒绒的,就像两条红色的毛毛虫在打架。吴不赊心下奇怪:“咦,这小子想打什么主意?”不等他开口问,熊彪道:“大神,如果你答应救芊芊,我愿意告诉你一个秘密。”
“一个秘密?”吴不赊大是好奇。他问熊彪要好处,其实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弄出个秘密来,一时喜道:“什么秘密?不会是大力丸的秘方吧?”
“大力丸?”熊彪摇头,“我不知道大力丸是什么东西。我说的秘密,是关于吹牛袋的,我知道吹牛袋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吹……吹什么袋?”这名字过于古怪,吴不赊有些不敢确定。
“吹牛袋。”
确定了,还真是吹牛袋,吴不赊大为好奇:“吹牛袋是什么东西?一个喜欢吹牛的人?”他还怕自己没说清楚,“就是那种喜欢说大话的人?”
“不是。”熊彪摇头道,“吹牛袋就是一个袋子,或者说一个袋子精,在我们这地方好几百年了,时不时有人看见它把一条牛吹在天上玩儿,所以我们这一带的人都叫它吹牛袋。”
“啊?”居然有这种怪事,人吹牛是说大话,这袋子是真的吹牛,还吹到天上去玩儿?吴不赊大为惊疑:“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见吴不赊不信,熊彪急了,“不信你可以去问,我们这一带每个人都知道,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往往就会看到一条牛在天上飞,翻跟斗,哞哞地叫,很高兴的样子。最初大家都很害怕,后来见惯了,不怕了,偷偷去看,原来是一个袋子,一鼓一鼓地吹风,牛就是被它吹上去的。”
“真有这样的事?”看熊彪的样子不像说假话,吴不赊有些信了,“那牛有多大?”
“一头大壮牛,至少上千斤。”
“把一头上千斤的牛吹上天?”吴不赊倒吸一口气,“这吹功厉害啊!那袋子有多大,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的。”熊彪点头,“很多人都看见过。不大,用来装粮食最多能装百把斤的样子,外表灰不灰黄不黄,也不出奇,但鼓出的风奇大无比。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无法想像一个小小的袋子能吹出那么大的风。”
“是个好宝贝啊!”吴不赊心头大热,“你说你知道这吹牛袋的老巢?一个袋子,会有老巢吗?”
“有,我确实知道。”熊彪又有些发急的样子,“那还是十多年前,我看的牛走失了,去找,无意中发现的。吹牛袋的老巢在一个山洞里,后来我有事没事就去看,多次碰到它在那洞里进出。那牛也在,常在洞边吃草。”
“那你为什么不抓住它?”
“抓住它?”熊彪诧异地瞪大了眼睛,“谁敢去抓它?那风吹起来,百丈以内,千斤的石头都能吹飞,人要被它吹上了,七八里外只怕都落不下来,那还不摔成个肉饼啊!而且那牛也厉害,很多老人都说亲眼见过那牛斗虎熊呢,一掌能拍断一棵树的大黑熊,却被那牛一角就挑死了,普通人谁敢近身?但大神神通变化,法力无边,当然不怕。如果能收了吹牛袋,可是件好宝贝,大神千……千万不能错过。”
他先前把吹牛袋说得太厉害,到后面有些收不拢嘴,看着吴不赊的神情便有些尴尬,更有些着急,如果吴不赊害怕吹牛袋的威力而不敢去抓,他的希望便全都落空了。他的担心其实没必要,吹牛袋威力越大,吴不赊越喜欢,只是钉了一句:“你确信吹牛袋一直没换窝?”
熊彪急道:“前不久我都看到了,可以绝对保证,若有差错,大神可以把我和芊芊都杀了。”敢扯上芊芊,这保证显然出自真心,吴不赊点头道:“好,你呆着别乱叫,我去收拾象斧。”复化身成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吴不赊打的是给象斧下药的心思,他先到后花园里找了一圈,没看到失魂草,也没见到其它厉害的药草,倒是看见了象斧。这家伙头发湿湿的,好像刚冲了个澡,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袍子,斜躺在后花园葡萄架下的凉床上,正在纳凉。两个兽人少女服侍着他,一个轻轻地摇着扇,另一个把葡萄一粒粒放进他嘴里,稍远处的一座葡萄架下,一个兽人少女在吹箫,箫声呜咽,自有一股轻凉之意。象斧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时不是吃粒葡萄喝口酒,说不出得轻松写意。
“这傻大夯粗的家伙,还蛮会亨受嘛。”吴不赊被他摇头晃脑的样子逗笑了,转身要到园外去找找药草,眼光却忽地被花丛中的一只蜂吸引了。这只蜂体形较一般的蜜蜂略大,细腰,黄尾,乍看上去和一般的细腰蜂没什么区别,但吴不赊却知道它不是细腰蜂,而是另一种蜂,这种蜂有个恐怖的名字:钻心蜂。
蜂蜇人,针会留在人身上,但一般的蜂,留在人身上的针只会扎在肉里,除了引起痛痒,不会再移地方,而钻心蜂的蜂针一旦进入人体,却会随血而动,一路跟着血脉运行,最后进入心脏,引发钻心的疼痛,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象斧皮粗肉厚,别说小小地钻一针,便像先前熊彪那一刀,他也不当回事,可钻进心脏的蜂针,吴不赊却不信他能受得了。转目之间,吴不赊又在左近找到了护心草。护心草刚好是钻心蜂的克星,可钻心蜂偏偏就喜欢在有护心草的地方活动,正如毒蛇出没之处,必有解毒的草药一般,天地间的事物就是这么怪异而有趣。有了护心草,便可以控制象斧。本来让象斧活活痛死,即便痛不死,趁他痛得气息奄奄的时候收拾他,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想到熊彪的话,不但吹牛袋吹风厉害,那条牛也厉害,抓吹牛袋的时候,牛在后边顶屁股,可是件麻烦事,留着象斧一条命,大板斧便可以抵住那头牛,抓吹牛袋的把握就大了许多。
吴不赊先采了一株护心草,还不能让象斧看明白,便放在嘴里嚼烂了,再使一个凝风法,摄一股微风,凝成一团,轻轻裹住那只钻心蜂送到象斧的脖子上。那只钻心蜂正逍遥地采蜜,突然被一股风裹住,又惊又怒,一沾上象斧的脖子,腰一摆屁股一翘,狠狠地一针扎在了象斧的脖子上。
钻心蜂的针,要到随血钻心才最痛,刚扎进去不怎么痛的,象斧皮又粗,挨一针根本没当回事,眼睛也没睁开,手都没动,只是脑袋移下来,用下巴在挨针处擦了两下,继续吃他的葡萄听他的箫。
吴不赊成竹在胸,显出人身。吹箫的兽人少女突然看到他,乍惊之下,“呀”地叫了一声,站起身来。这一下惊动了象斧,睁开眼睛,望着那吹箫少女,眼中微现怒意,不过随即就看到了吴不赊,眼中掠过一丝惊诧之色。但出乎吴不赊意料,他竟然又把眼光转向了那吹箫少女,道:“风度。我说过很多次了,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自己的举止,要有风度。”
“婢子记下了。”吹箫少女躬身受训。
“现在继续吹箫,欢迎我们远来的客人。”
“是。”吹箫少女盈盈坐下,又吹起箫来。
象斧这才转头看向吴不赊,脸上矜持地一笑:“那么,这位兄台,在这愉悦的箫声里,你是否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来我这里又有何贵干呢?”
他这种作派,让吴不赊瞠目结舌,到后来便忍不住放声狂笑。见他哈哈大笑,象斧皱起眉头,道:“这位兄台,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还是想说一句,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他这话让吴不赊越发好笑,好半天才捧着肚子强自克制,道:“我叫吴不赊,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你前世是我的奴仆,这一世也是,现在我需要你为我效力了。”
“是吗?”象斧微微一笑,眉头不经意间皱了一下,“原来你前世是我的主人啊?不过俗话说空口无凭,不知你有什么证据吗?例如我前世的卖身契什么的?”
他这话,明显就是和吴不赊逗着玩,或者说,在装模作样地显示他所谓的风度,但吴不赊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他眉头那微微一皱,自然逃不过吴不赊的眼睛,算算时候,钻心蜂的针也差不多该进入他心脉了。吴不赊装神弄鬼也算是行家了,先前左手就一直扣着两根指头,像捏着个诀的样子,这时竖掌于胸,道:“没有契约。但在你心中,有一枚归心针,如果你不肯归心,归心针就会发作,钻心裂肺。”
吴不赊料得没错,象斧皱那一下眉头,确实是因为心口处剧烈地痛了一下,而随着吴不赊的话,那一下一下的刺痛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密,也越来越痛。
对吴不赊的话,象斧先前当然是不信的,他还要讲风度,想强撑,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慢慢地就撑不住了,不得不用手压着心口,牙齿也紧紧咬着,额头上的汗滚滚而下,每一滴都有寻常人家的酒杯那么大。
“这傻大个儿还死要面子活受罪,我看你撑到几时。”吴不赊心中冷笑,蓦地一声厉喝:“还不归心!”
象斧一吓,心中一跳,血行加速,心口猛地一下无可形容的剧痛,他终于再忍不住,“啊”地一声叫,狂跳起来,再轰然倒下,把一张凉床压得稀烂。边上的兽人少女尖叫着跑开,象斧却已再没心思训斥她们了,双手捧心,在地下滚来滚去,口中嗬嗬狂叫,葡萄架砰然倒塌,已经成熟或半熟的葡萄在他巨大身子的滚压下,立即成了葡萄汁。
外面的兽兵听到象斧的痛叫声,纷纷冲进来,这些兽人每一个都比吴不赊高大,力气也足,也够凶恶,但功夫就不怎么样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身如电闪,灵猫爪或擒或拿,或点或戳,进来一个打翻一个,眨眼打翻二十多人。
外面有兽人叫:“魔头厉害,用弓箭。”兽人少弩,大都用弓,但兽人力大,用的都是强弓,若是在空地上,有得七八个弓手列成阵势,还真是件麻烦事,不过这是在园子里,假山亭台围墙,到处都是障碍,吴不赊全然不放在心上。
他无所谓,象斧却撑不住了,嘶叫:“主人饶命,我归心了,归心了。”
“真个归心了吗?”
“真个归心了,归心了。”象斧竭力爬起来,俯身跪倒,拼命叩头。
“那好,叫你的手下都滚出去。”
“都出去!出去!”因为痛,也因为嚎得过于厉害,象斧的嗓子有些变声,听起来便有一种凄厉的感觉。
外面的兽人依言远远撤出,里面被吴不赊打倒的也你扶我我扶你的相互搀扶着出去了。吴不赊喝道:“即然归心,且先饶你一命,抬头,张嘴。”
象斧依言抬头,张开血盆大口,护心草被吴不赊嚼烂了,团成一个丸子捏在手里,他手指一弹,飞入象斧嘴中,却过了好一会儿药才起效。这中间象斧自然还是边嚎边滚,外面的兽人远远听着,无不失色,而杂房中关着的熊彪则是又惊又喜:“象斧皮粗肉厚力大无穷,方园数百里无人能接他一斧,却给治成这个样子,这位大神果然是法力无边啊!”
他却不知道,吴大神的法力不过是从钻心蜂上借来的,真要开打,吴大神也绝不敢去硬接象斧的斧头。开玩笑,那斧头也是人接得的?
象斧止了痛,跪地俯首:“多谢主人饶命之恩。”
“现在你信我是你前世的主人了?”
“信了,信了。”象斧点头不迭,虽然心里知道这话是哄鬼,什么前世的主人,无非是使了什么妖法。但这世间,从来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他哪敢说半个不字。其实,他若麻起胆子,真崩出个不字来,吴不赊还真拿他半点儿办法没有,护心草下肚,钻心针已经化掉了,而这种钻心蜂非常少见,种群很小,一时半会儿吴不赊根本没地方再找钻心蜂去,那就只有干瞪眼了,可象斧不知道啊!
“信了就好。”吴不赊微笑道,上下看了看象斧,又滚又叫的,白袍子成了黑不溜秋的花袍子,还被扯破了,头脸上也是狼狈不堪,道:“你不是讲风度吗?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把风度摆出来,然后我有话吩咐你。”
象斧依言去了,随后便有两个兽人少女战战兢兢地端了果盘酒水出来服侍吴不赊。吴不赊也不客气,喝着酒,边等象斧出来边在心中琢磨:“吹牛袋竟然真能把牛吹上天!不可思议。有灵之物才能成精,袋子是个死物,应该不会成精啊!难道是什么上古仙人练出的法器遗失在这里?”一时心中大热。